- 灯具灯饰网 2016/11/15 16:39:59 来源:网上收集
-
被监管事项如下:
2016年7月8日,祺景光电收到飞利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的《应诉通知书》,要求公司支付货款1296.76万元及逾期违约金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祺景光电未对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及时披露,直至2016年8月9日才予以公告。
上海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。根据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六条、六十二条的规定,决定对祺景光电予以警示。 - 责任编辑:admin
- 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】 【添加到收藏】 【发表评论】
祺景光电未及时披露与飞利浦诉讼 证监局出示警示函延读
-
- 1、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2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!
※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:15932819905 -
祺景光电未及时披露与飞利浦诉讼 证监局出示警示函资讯评论
暂时无评论! -